(1)不能保留的病灶牙:
①牙冠破坏严重,已无法再修复的乳牙, 或因龋已形成残冠、残根状,只能拔除。
②近生理性替换时露髓牙;乳牙因根管感染牙根吸收1/3以上,不能做根管治疗者。
③根尖周炎的 乳牙,根尖及根分叉区骨质破坏范围广,尤其是骨质破坏、炎症已波及继承恒牙牙胚,或后者的牙根已大部分形成,或位置已接近乳牙根分叉处,乳牙松动明显,该乳牙更应拔除。
④乳牙牙根因感染而吸收,受继 承恒牙萌出力的推压,使根尖露于龈外,常致局部黏膜发生创伤溃疡 者,应及时拔除。
⑤乳牙因创伤,牙根在近颈部1/2区折断者,或在骨折线上不能治愈的乳牙也应拔除。
⑥有病灶感染迹象不能彻底治愈 的乳牙。
(2)因咬合诱导需拔除的乳牙:
①替换期的继承恒牙即将萌出或 已萌出,乳牙松动明显或已成滞留的乳牙;
②影响恒牙正常萌出的乳牙;
③影响正常恒牙列形成的乳牙。